包头市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

2023-12-10 14:3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2-1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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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包头市大力推动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建管并重,趟出了一条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的路径。提前超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确定的治理率32%的目标。

从一组数据也可以看出新变化:包头市全市涉农的9个旗县区,其中稀土高新区已全部完成治理,截至目前,全市322个行政村完成治理,占比达61.1%;2023年成功入库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4个,获得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资金支持1378万元,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显著。   

勇于担当,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及相关组成部门为主体的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亲自挂帅,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经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市政府印发全市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包头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旗县区委书记专项任务等,以高权重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市生态环境局作为主要牵头部门建立起了治理工作半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的体制机制,累计印发工作通报15期,各类提醒函10余期。将工作任务牢牢抓在手中,扎实有效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了各年度治理任务。   

多措并举,畅通资金筹集渠道。市生态环境局协调农牧、乡村振兴、住建、财政等部门组织指导旗县区申报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需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2年)》,积极组织旗县区申报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把好项目申报关,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入库率。从农村污水处理及人居环境改善等范畴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和储备。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引导鼓励企业或社会资本参与,为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2022年至目前全市各旗县区累计投入治理资金约2.06亿元。   

强化机制,创新多元化监管模式。鼓励旗县区与中国水环境集团、环润环保投资等央企、国企对接洽谈,力争实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运维治理模式,既可减少资金投入,又可实现标准化运行,减少环境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出发,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使市、县(旗,区)、乡镇、村四级台账上下统一,镇、村对治理模式、治理户数、治理效果了如指掌,完成治理的行政村在显著位置公告完成情况。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整治及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严格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倡导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广大农牧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编辑:史偌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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