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需要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一要因地制宜,提升“建”的质量。一是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要把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念贯彻到乡村建设行动全过程,做到“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二是要加大规范村民建房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结合移民搬迁、项目拆迁、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等政策,加快集中建房,全面推进按图建房。三是要集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庭院净化、村庄绿化、道路亮化、环境美化,开展各类美丽乡村创建,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通过拆旧建新、复垦复绿,建设小游园、小湿地、小广场等,促进产业、设施、生态有机融合,让人民群众享受幸福家园、和谐乐园、大美田园、舒适游园的美好生活。
二要统筹协调,提升“管”的水平。一是要移风易俗,推进乡风文明。一方面,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治陋习、树新风,强化广大村民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加强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二是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治理有效。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同时要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组织村民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相互监督,严格遵守。特别是要构建法治体系,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农民社会矛盾、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权威地位。三是要加强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培养村民卫生习惯,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实行垃圾分类减量,不断巩固空心房整治成效,形成保护自然生态的自觉。
三要把握原则,提升“兴”的内涵。一是要把底线坚守好。始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工作不搞急躁冒进,不搞简单粗暴,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做到应拆尽拆,又不搞大拆大建,防止一哄而起。二是要把群众发动好。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通过深入宣传造势、召开群众座谈会,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向群众算清增地增收账、政府补助账、生活环境改善账“三笔账”,发挥村民理事会、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三是要把民利维护好。坚持让利于民、不与民争利,严格规范补助标准,做到“应补尽补”,一碗水端平,确保公正公平;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整治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真正让群众获得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和实惠。
四要总结推介,提升“聚”的影响。一是放大“N+”效应。扎实做好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范村民建房、农村危房改造、洞庭湖生态环境治理、土地综合利用、农村厕所革命、防洪保安、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河长制、特色小镇、移风易俗等的结合文章,把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乡村振兴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以和美乡村建设推动生态大修复、建房大集中、面貌大提升、乡村大振兴。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挖掘和总结各地在乡村建设行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如特色产业培育模式、人居环境整治典型案例、基层治理有效机制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引导各地互学互鉴、取长补短,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取得实效。三是注重品牌打造。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文化特色,打造一批具有地域标识度的乡村建设品牌项目,如生态康养村落、民俗文化旅游示范点、智慧农业园区等,通过品牌化运作提升乡村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汇聚,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力。
(作者 谢冯平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余泽宇 湖南工商大学国际商学院)
【编辑:沈世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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