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修订草案完善生产经营体制 保供促增收

2026-04-28 20:55 来源:
来源:   2026-04-28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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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讯(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秀萍)农业法修订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

农业法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于1993年制定,2002年进行全面修改,2009年和2012年分别对个别条款作出修改。此次农业法修订草案共十四章一百一十条,紧扣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把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特征和要求,突出重点内容进行修改。

完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修订草案坚持依托双层经营体制发展中国特色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明确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家庭经营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健全便捷高效普惠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

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修订草案明确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粮食生产者收益保障机制。落实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增加发展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等内容。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黑土地,治理和利用盐碱地。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促进农民增收。修订草案提出推动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农业农村投入格局,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强化增加农民收入措施,通过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护劳动者权益等多种途径促进农民增收。

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修订草案明确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重视人才支撑,将第七章章名修改为“农业科技、教育与人才”。加强农业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支持智慧农业发展。

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修订草案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增加鼓励和支持采用节约集约的种植养殖技术、加强病虫害生物防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等内容。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修订草案完善城乡融合发展内容。适应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的新情况,对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完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等作出规定。

此外,修订草案完善了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农民权益保护、监督检查措施等内容,还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编辑:沈世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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